住宅相關資訊蒐集管理及獎勵辦法 第6條 法規:住宅相關資訊蒐集管理及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6條 因業務或研究需要申請批次資料者,應填具申請書(如附件一)送彙整發布機關核准後,依規定付費使用資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