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相關資訊蒐集管理及獎勵辦法 第12條 法規:住宅相關資訊蒐集管理及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12條 申請住宅資訊供公務使用者,得免收取費用;其供學術研究,於申請時檢附相關文件經核准者,得減半收取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