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8條 法規: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二章 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第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九條規定衡酌財政狀況,以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為上限自行訂定補貼基準;因特殊需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之補貼基準逾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