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事業專營權管理規則 第8條 法規:自來水事業專營權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8條 內政部、經濟部、直轄市政府對於申請自來水事業專營權,應依左列之規定審核之:一、符合自來水事業長期發展計劃者。二、工程計劃符合自來水事業工程設施標準及有關規定者。三、經營計劃切實合理,且符合公益上之要求者。四、供水區域與其他自來水事業供水區域無重複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