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事業專營權管理規則 第3條 法規:自來水事業專營權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第3條 自來水事業專營權以興辦自來水事業者為申請人,申請人應為中華民國境內之公私法人。前項私法人尚未依法登記者,得以其籌備處名義,先行申請自來水事業專營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