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管道法 第13條 法規:共同管道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相關法規 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13條 主管機關訂定共同管道實施計畫時,應同時劃定禁止挖掘道路範圍並公告之。但不影響共同管道建設工程,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