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道路條例 第21條 法規:市區道路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21條 內政部為適應特別需要,得會商有關機關,將市區道路之一部或全部,令原主管機關劃交其他機關代管,不需要時,仍應交由原主管機關管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