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10條 管理維護公司申請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一、申請書。二、資本額證明文件。三、事務管理人員與技術服務人員之名冊及資格證明文件。四、受託管理維護計畫書。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