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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土地利用監測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中央主管機關每年至少辦理二次監測,調查實施範圍為全國國土計畫之計畫範圍;必要時,得採分期分區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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