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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下水道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縣主管機關辦理左列事項:一、縣下水道建設之規劃及實施。
二、縣下水道單行規章之訂定。
三、縣屬下水道之管理。
四、鄉(鎮、市)下水道建設與管理之監督及輔導。
五、其他有關縣下水道事宜。
省轄市下水道,由省轄市主管機關準用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五款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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