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法 第33條 法規:下水道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相關法規 下水道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六章 罰則 第33條 本法所定之罰鍰,由主管機關處罰;經通知而逾期不繳納者,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