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田賦土地地目等則調整辦法 第8條 法規:徵收田賦土地地目等則調整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8條 地目等則調整作業實施要點,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並報中央地政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