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16條 法規: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相關法規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母法 第三章 重劃負擔及工程 第16條 自來水、電信、電力、天然氣等公用事業所需之地下管道土木工程及其他必要設施,應協調各該事業機構配合規劃、設計,並按重劃工程進度施工;其所需經費,依協調結果應由重劃區分擔者,得列為工程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