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 第16條 法規: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相關法規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土地分配及異議處理 第16條 重劃區內之土地,扣除依第十一條規定提供負擔之土地後,其餘土地仍依各宗土地地價數額比例分配與原土地所有權人。經分配結果,實際分配面積多於或少於應分配之面積者,應繳納或發給差額地價。前項重劃土地負擔及分配面積之計算,以土地登記簿所載面積為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