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23條 法規: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相關法規 農地重劃條例母法 第四章 重劃工程 第23條 辦理重劃區農路、水路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程序如下:一、水利狀況調查。二、高程及地形測量。三、農路、水路系統規劃及規劃圖、報告書送審。四、農路、水路中心位置測量及釘樁。五、農路、水路工程設計。六、編製工程預算書及設計圖送審。七、工程發包。八、放樣施工。九、施工管理。十、工程驗收及移交接管。十一、辦理決算。前項農路、水路工程之規劃設計,農田水利署應派員參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