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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依本條例或細則規定之書面通知,如應受通知人拒絕收領而無法律上理由者,應以留置送達方式為之。
如應為通知之處所不明者,以公示送達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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