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測量實施規則 第27條 法規:基本測量實施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四章 基本控制測量 第27條 基本控制點計算完竣後,應調製成果表及基本控制系(網)圖。成果表應記載基本控制點之點號、種類、等級、材質、土地坐落、點位略圖、點位數據、施測照片及施測單位。基本控制系(網)圖,應記載點號,並將觀測方向以直線連接成觀測方向線。但以衛星定位測量方法實施者,不須組成觀測方向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