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第12條 法規: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12條 承租人之農舍,原由出租人無條件供給者,本條例施行後,仍由承租人繼續使用,出租人不得藉詞拒絕或收取報酬。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