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286條 法規: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四編 建築改良物測量 › 第二章 建物第一次測量 第286條 下列建物,在同一建築基地範圍內屬於同一所有權人,供同一目的使用者為特別建物:一、公有公用之建物。二、地方自治團體建物。三、學校。四、工廠倉庫。五、祠、廟、寺院或教堂。六、名勝史蹟之建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