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第19條 法規: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19條 地價區段之界線,應以地形地貌等自然界線、道路、溝渠或使用分區、編定使用地類別等使用管制之界線或適當之地籍線為準。繁榮街道路線價區段,應以裡地線為區段界線。路線價區段之界線,應以距離臨街線適當深度範圍為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