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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政士簽證責任及簽證基金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委員未經請假致未出席會議達三次者,由本會報請全國聯合會提報理事會決議後,予以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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