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第24條 法規: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五章 計算負擔及分配設計 第24條 重劃區內之區域性道路、下水道等公共設施,除其用地應由重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外,其工程費用得由政府視實際情況編列預算補助,或由政府視實際情況配合施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