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或組織從事測繪業務許可辦法 第2條 法規:外國人或組織從事測繪業務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2條 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所定外國人,指外國自然人或法人;外國組織,指外國團體、機構或國際組織。前項外國人或外國組織從事測繪業務,區分為辦理專案測繪業務及經營測繪業。前項所定專案測繪業務,指我國自然人、法人、團體或機構基於公共利益需要,經許可與外國人或外國組織合作辦理之測繪業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