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第6條 法規: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6條 中華民國領海與相鄰或相向國家間之領海重疊時,以等距中線為其分界線。但有協議者,從其協議。前項等距中線,係指該線上各點至中華民國基線上最近點與相鄰或相向國家基線上最近點距離相等之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