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估價師法 第14條 法規:不動產估價師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相關法規 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業務及責任 第14條 不動產估價師受委託人之委託,辦理土地、建築改良物、農作改良物及其權利之估價業務。未取得不動產估價師資格者,不得辦理前項估價業務。但建築師依建築師法規定,辦理建築物估價業務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