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或建築後可銷售之土地或建物面積應依下列原則估算之:
一、依建造執照及建築設計圖說或土地開發許可文件及規劃配置圖計算之面積。
二、未取得建造執照或土地開發許可文件時應按相關法令規定下最有效使用之狀況,根據土地之地形、地勢並參酌當地市場狀況等因素估算其可銷售面積。
前項可銷售面積之計算過程應詳列計算式以便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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