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8條不動產估價作業程序如下:一、確定估價基本事項。二、擬定估價計畫。三、蒐集資料。四、確認勘估標的狀態。五、整理、比較、分析…
- 第9條確定估價基本事項如下:一、勘估標的內容。二、價格日期。三、價格種類及條件。四、估價目的。
- 第10條擬定估價計畫包括下列事項:一、確定作業步驟。二、預估所需時間。三、預估所需人力。四、預估作業經費。五、擬定作業進度表。
- 第11條不動產估價應蒐集之資料如下:一、勘估標的之標示、權利、法定用途及使用管制等基本資料。二、影響勘估標的價格之一般因素、區域…
- 第12條不動產估價師應依下列原則蒐集比較實例:一、實例之價格屬正常價格、可調整為正常價格或與勘估標的價格種類相同者。二、與勘估標…
- 第13條確認勘估標的狀態時,應至現場勘察下列事項:一、確認勘估標的之基本資料及權利狀態。二、調查勘估標的及比較標的之使用現況。三…
- 第14條不動產估價師應兼採二種以上估價方法推算勘估標的價格。但因情況特殊不能採取二種以上方法估價並於估價報告書中敘明者,不在此限…
- 第15條不動產估價師應就不同估價方法估價所獲得之價格進行綜合比較,就其中金額顯著差異者重新檢討。並視不同價格所蒐集資料可信度及估…
- 第16條不動產估價師應製作估價報告書,於簽名或蓋章後,交付委託人。估價報告書應載明事項如下:一、委託人。二、勘估標的之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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