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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不動產估價師應兼採二種以上估價方法推算勘估標的價格。
但因情況特殊不能採取二種以上方法估價並於估價報告書中敘明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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