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規則 第64條 法規:土地登記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三章 登記之申請及處理 › 第四節 登記處理程序 第64條 權利人為二人以上時,應將全部權利人分別予以登載。義務人為二人以上時,亦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