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規則 第44條 法規:土地登記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三章 登記之申請及處理 › 第二節 申請登記之文件 第44條 申請登記須第三人同意者,應檢附第三人之同意書或由第三人在登記申請書內註明同意事由。前項第三人除符合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五款至第八款及第十款規定之情形者外,應親自到場,並依第四十條規定程序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