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規則 第154條 法規:土地登記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十二章 其他登記 › 第三節 書狀換給及補給登記 第154條 土地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損壞或滅失,應由登記名義人申請換給或補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