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 第8條 法規: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8條 以同樣建築改良物為重新建築所須費用之求得,應按實際需要情形,以淨計法或立方尺法或平方尺法計算之。前項淨計法,僅適用於都市建築改良物估價。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