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 第14條 法規: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14條 土造、木造、竹造,其現值用左列公式計算之:一、(V-S)/N=D二、V-mD=M上式中:D表示每年之平均折舊額。S、N、V、m、M同前條。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