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 第145條 法規:土地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相關法規 土地法施行法施行法 第四編 土地稅 › 第一章 通則 第145條 土地及其改良物之價值,應分別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