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會法施行細則 第33條 法規:教育會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相關法規 教育會法母法 第七章 監督 第33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為處分時,有關目的事業之事項,應先商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