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第14條 法規: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第14條 社會團體會員之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其標準及繳納方式應訂入章程。如有退費之需要,應由理事會訂定退費原則,提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行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