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第10條 社會團體之會計年度以曆年為準,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但國際性社會團體章程另有規定,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從其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