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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合作社選舉罷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合作社之選舉,應設置票匭,使用前由監票員當眾檢查後封蓋;必要時,得設置圈(寫)票處。
圈(寫)票處除前條規定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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