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法規:合作社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相關法規 合作社法母法 第3條 合作社之組織區域在直轄市或縣(市)行政區域者,以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為其主管機關;跨越直轄市或縣(市)行政區域者,以中央主管機關為其主管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