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合作社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合作社經營本法第三條第一項所定二款以上業務,且均為主要業務時,應選擇一項主要業務,依同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於名稱上表明。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