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法 第45條 法規:合作社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相關法規 合作社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五章 會議 第45條 合作社會議之召開,規定如下:一、社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二、社務會,每六個月至少召開一次。三、理事會,每三個月至少召開一次。四、監事會,每三個月至少召開一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