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法 第26條 法規:合作社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相關法規 合作社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社員社股及餘絀 第26條 社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出社:一、死亡。二、自請退社。三、除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