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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業團體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34條

工業同業公會召開會員大會,其全體會員代表之人數應扣除受停權處分會員所派之會員代表人數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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