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第7條 法規: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第三章 會計簿籍 第7條 會計簿籍分為下列各種:一、日記簿。二、總分類帳。三、財產登記簿。四、明細分類帳。五、其他簿籍。年度預算金額在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者得僅置日記簿,其有財產之購置或處分者,另置財產登記簿。第一項會計簿籍之格式如附件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