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團體立案證書頒發規則 第8條 法規:人民團體立案證書頒發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第8條 人民團體組織解散時,主管機關應將原頒發之立案證書註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