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兵規則 第38條 法規:徵兵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第六章 附則 第38條 十八歲接近役齡男子申請提前辦理徵兵處理者,其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徵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處理程序,準用本規則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