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條內政部、國防部應協調衛生福利部及醫療相關機關(構)共同組成役男體位審查會,辦理役男判定免役體位與體位判等疑義案件之審議及替代役役男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案件之備查。前項役男體位審查會設置要點,由內政部會商國防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