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役男身心障礙等級檢定區分標準 第5條 法規:替代役役男身心障礙等級檢定區分標準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第5條 替代役役男在同一時間內,因同一原因具二種以上之身心障礙狀況時,其身心障礙等級不同者,以較重之身心障礙等級核定;身心障礙等級相同者,晉一身心障礙等級核定。但以核定至一等身心障礙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