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 第44條 法規: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第六章 附則 第44條 持有卹亡給與令之軍人遺族,除依軍人撫卹條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外,其在領卹有效期間,並得參照本條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九條之規定予以優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