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兵役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現任國防工業專門技術員工,應具條件如下:一、於國防工業緩召機構任職滿一年者。
二、擔任之專門技術職務,他人不能代替者。
回上一頁